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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與強制罪

瀏覽:414      發佈時間:2013-04-26 11:34:19 Share |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因踹法務部大門恐遭法辦,民進黨將做出反擊,黨團總召柯建銘20日表示,馬英九與法務部長曾勇夫,也違背北榮醫囑,強迫將病人陳水扁移送培德醫院,犯下傷害罪、強制罪,民進黨將向台北地檢署進行告發。

柯建銘指出,馬英九與曾勇夫,違反北榮醫囑的行為,恐違反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及其加重結果犯」,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馬曾也違反病人及家屬意志移送陳水扁,涉及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柯建銘強調,目前民進黨黨團正在與律師研究,擬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馬總統與曾部長,同時他也呼籲監察院,應該主動介入調查。

至於同黨的邱議瑩恐遭函送,柯建銘認為違法規定後又蓄意逃避,才激起眾怒,邱議瑩的動做事出有因,絕非蓄意妨害公務,未來民進黨團也會力挺到底,與邱議瑩共同坦然面對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