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務所,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支付命令,存證信函,律師函,裁定

公布對方個資 挨告

瀏覽:402      發佈時間:2014-03-05 14:25:58 Share |

台中市某社區管委會主委月前發現,有非住戶將未分類的垃圾拿到社區倒,於是扮柯南從垃圾中找出疑似偷倒者的姓名及住址,並將個資寫在看板公告懸掛巷口,引發對方不滿提告該主委辯稱,只是提醒對方不要再拿垃圾來倒,不知此舉違法,訊後仍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送辦。


去年十一月底,台中市一名張姓男子(五十五歲)發現,有人在住家巷口懸掛有他名字及住址的看板,內容寫著「你家的垃圾都不分類回收,所以請將你家的垃圾拿去每天下午來的圾垃車倒」,他覺得自己個資被非法公佈且有受辱之感,隨即拍照報警,警方查出該看板是附近社區管委會鄒姓女主委(四十五歲)所為。 
鄒女到案後表示,她發現近來社區常有非社區住戶來偷倒未分類的垃圾,調閱監視器只知人不知其名及從何而來,後在垃圾內翻到一張有男子姓名住址的廣告,為提醒他不要再將未分類的垃圾拿來私人社區倒,非故意公佈對方個資,也沒毀謗對方的意圖。 

堅稱為社區利益
但此事經調解二次不成,男子堅持提告,警方訊後依違反《個資法》及妨害名譽罪嫌送辦。至於張男有無將未分類垃圾拿去該社區偷倒,警訊時張男僅低調回答,此與案情無關,他不想回答。
律師林瓊嘉指出,鄒女雖堅稱是為了社區利益張貼公告,但她公佈對方的個資的作法,並無正當性及必要性,且已造成對方有被羞辱的事實,此舉己構成違反《個資法》要件。 

引用個資須小心
林瓊嘉說,常見有人在報上刊登連名帶姓的「警告逃妻」、「斷絕父子關係」的廣告,透過畢業紀念冊上的個資,寄發有畢業生個人姓名及地址的商業廣告,或選舉公佈候選人的病歷等,都是違反個資法行為,還提醒民眾在蒐集及引用他人個資時要小心,以免觸法。 
 

本法律事務所提供: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支付命令存證信函律師函裁定著作權等諮詢

法律事務所更新時間:10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