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2日電)台南市議員王定宇遭檢舉於民國98年間侵占以賑災為由向民眾勸募的捐款,台南地檢署今天宣布偵結,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王定宇在98年的莫拉克颱風風災後,透過電台節目及網路呼籲民眾捐款、募集物資及志工。不少民眾前往服務處捐款、或匯款至王定宇開設的帳戶。王定宇事後遭人檢舉帳目不明,意圖侵占罪善款。
台南地檢署調查發現,王定宇於98年8月10日至98年9月22日共募得新台幣343萬280元捐款,其中有239萬5200元由捐款人註明用於莫拉克風災。
台南地檢署根據王定宇提出的收支明細,認定因救災支出的金額為321萬4626元;雖然少於捐款總額,但已超過民眾指定用途的金額。
台南地檢署指出,王定宇在今年4月再提出總金額31萬400元的支出明細,支出金額已大於收到的捐款總額。雖然部分支出時間是在今年2月及3月,但民眾捐款時並未指定於何時、何種名義使用,難以認定王定宇有侵占或詐取民眾捐款的行為,因此不起訴。
王定宇受訪時表示,莫拉克風災後不計財務狀況出資協助災區,許多沒有列入正式統計,金額遠超過民眾捐款。此事已折磨他近3年,對清白遭到質疑深感屈辱,感謝檢方查明真相,讓他稍感安慰。
他說,此事起因於當年的民主進步黨內立委初選恩怨,為了遏止這種為私利作出不實指控的歪風,他將與律師討論後,對抹黑他的人及不實報導的媒體、名嘴提出適當反制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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