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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網站罵人 女判拘役35天

瀏覽:337      發佈時間:2013-07-17 15:27:09 Share |

一名韋姓女子因求職與蕭姓男子發生嫌隙,用暱稱在交友網站發表涉嫌誹謗的文章,台中地院一審今天判處韋女拘役35天。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53歲的韋姓女子去年2月間透過網路人力銀行,應徵蕭姓男子位於台中市太平區的公司擔任會計,但3月卻因工作、金錢及情感糾葛等因素離職。

判決書表示,韋女與蕭男均為「愛情公寓」網站的會員,韋姓女子離職後多次以暱稱在公開的日記本上發表「請各位小姐注意二名臭男人不要跟」、「今要用法律來懲治蕭xx」、「給那無恥男人.性侵不成.腦羞」等文章。

判決書指出,韋女的發文內容還寫著「未料差點栽在一個國中沒畢業的老淫蟲」等藉以毀損蕭姓男子名譽的不實言論,蕭姓男子上網得知後,向台中地檢署提出告訴。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韋姓女子辯稱是先被毀謗才會上網寫心情分享,且是在留言欄PO文,只有她自己與蕭男看得到,其他人看不到,也沒有指名道姓。

但審理的法官認為,韋姓女子受過高等教育,且已逾天命之年,應有足夠的人生經歷及智識,妥適理性解決問題,卻利用公開網站發表文章毀損蕭姓男子名譽,也未積極尋求和解,因此判處韋女拘役35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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