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爾街日報》報導,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於10日裁定,蘋果公司(Apple Inc.)與美國5大出版商勾結哄抬電子書價格。此一裁定將對日後電子媒體供應商與內容供應商之間的交易談判產生重大影響。
《華爾街日報》報導指出,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科特(Denise Cote)於10日裁定,蘋果公司在2010年推出iPad之前,為排擠亞馬遜(Amazon)在電子書市場的壟斷地位並提高自身利潤,與美國5大出版社協商聯漲電子書價格。
司法部檢察官指出,在2010年蘋果推出iPad之前,蘋果利用出版商對於亞馬遜透過壓低電子書價格來擴大市場的不滿,向5大出版商提議由出版商來制定價格,此舉導致亞馬遜失去主導電子書暢銷價格9.99美元的定價,使得暢銷電子書價格上漲為12.99至14.99美元之間。
科特強調,蘋果與出版商共謀的證據是很明顯的,蘋果了解不會有出版商願意獨自對抗亞馬遜,因此它創造了一個機制與環境,讓出版商得以共同採取行動排除電子書在零售價格的激烈競爭。
面對法院的裁決,蘋果公司發言人表示,蘋果並沒有與出版商共謀以單一電子書市場的價格,並強調當蘋果在2010年推出iBookstore時,他們企圖為電子書市場注入更多創新與競爭,打破亞馬遜的的壟斷地位,並提供消費者更多選擇。蘋果表示,將計劃上訴以駁斥這項錯誤的指控。
法律專家指出,此一裁決將讓美國司法部得以更仔細地調查蘋果其他業務。而美國司法部將不會對蘋果要求金錢賠償,但要求地方法院採取各種措施,以確保蘋果未來不會有類似壟斷行為,如不進入「最惠國待遇條款」(most-favored nation),並將可能終結蘋果收取售出的30%佣金。
法律事務所更新時間:10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