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男子羅勝安熟知對門鄰居、陳姓補教女老師作息,今年6月某日深夜,他戴安全帽、口罩遮掩面容,趁陳女返家時,持電擊棒、水果刀攻擊劫財,4小時後,打電話自首。新竹地院依強盜罪,判他6年徒刑。
羅男坦承犯行,他供稱,因簽賭運動彩券入不敷出,且妻子所得較高,讓他產生自卑感,因而起歹念,加上熟悉陳女作息,才大膽犯案。
羅男強盜前,先破壞電梯廳照明,6月某日深夜,他頭戴安全帽、口罩、手套等,遮掩容貌,聽到陳女返家機車聲,他在電梯口等候,一照面,立即用電擊棒攻擊陳女脖子,陳女忙說「你要什麼我都給你,不要傷害我」,羅接著以水果刀戳陳女腹部,表示「不要逼我、我走投無路…」
陳女眼鏡被打落,要求羅男幫忙找眼鏡才能開門,羅男不滿說「我的忍耐有限度」,陳女佯裝配合,先打開2道門,以要開燈為由,趁機拿大樓對講機還擊,並高喊:「搶劫!搶劫!」羅搭電梯逃跑。
羅男搶走陳女手提包後逃跑,4小時後,他撥打110報案自首,稱「我強盜,持刀械傷人」,警方順利逮人,並起出贓物。
陳女臉、手都受傷,得知強盜竟是對門鄰居,非常驚訝。
法官認為,羅正值壯年,不用正當方法獲取財物,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雖已將贓物歸還被害人,但未能針對被害人的損害達成民事和解,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判他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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