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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私吞員工血汗錢

瀏覽:345      發佈時間:2013-12-27 10:47:50 Share |

華隆自救會控告前總經理梁清雄背信罪案,今(27)日在苗栗地檢署開庭,約20名自救會成員趁梁清雄開庭後,將他團團包圍,要求「還錢來!」梁清雄則強調自己也負債累累,且另1名徐履冰律師才是華隆的管理人。下午梁清雄則約6名退休員工進入紡安公司商談,得出「希望自救會爭取退休、退職金時理性合法」等,對於現況並無解決效果的決議。

華隆自救會由336名、多從2003年後從華隆退休的員工組成,遭公司積欠的退休金加起來達3億多,對未盡監督之責的勞委會、苗栗縣政府抗爭多年未果,今年10月28日到苗栗地方法院按鈴申告華隆總經理梁清雄毀約
、私吞員工血汗錢。


華隆前總經理梁清雄今天中午步出此案的偵查庭後,遭到20名華隆退休員工團團包圍,眾人高舉「梁清雄背信罪」的海報,追著他喊「還錢來」、「你要躲到什麼時候?」有人更是情緒激動,一度拉扯梁清雄衣服,痛罵「你有沒有良心?」但梁清雄表示,公司已破產倒閉,自己也遭資遣,還欠銀行213億,隨後索性坐在法院外的椅子「閉目養神」,最後才在華隆自救會持續指責下,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尊重法律,但同意下午由自救會推派代表,雙方面對面溝通。

華隆自救會6個成員於下午2點進入紡安公司的小會議室,一路談判到傍晚5點,但只得出「梁清雄希望自救會爭取退休、退職金時理性合法」、「梁清雄願意將自救會的訴求向華隆管理人徐履冰律師表達及爭取」,以及呼籲勞委會針對勞基法第28條修法時,能讓銀行在拍賣倒閉公司的資產後,將錢分給員工等結論。

對此,今天參與了這場協商的華隆自救會前會長黃綢表示,與梁清雄的溝通過程並不順利,雙方有所爭執,儘管自救會要求梁清雄想辦法還錢,但梁清雄不斷推託說自己不是華隆公司管理人,做不了主,更強調他本身也沒錢。黃綢也針對梁清雄希望勞委會修法一事指出,這根本是拖延戰術,修法修到什麼時候都不知道。

至於長期呼籲勞委會修正勞基法第28條的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成員吳永毅,晚間受訪時則指出,梁清雄所說的辦法解決不了問題,抵押權只是煙幕彈,也不是每間公司都有足夠資產可以拍賣,或者早已惡性脫產;再者,銀行要等債權相關的訴訟程序結束後才能開始拍賣,如果真要用這種方式支付勞工退休金,勞工也至少要等好幾年。

吳永毅表示,勞基法第28條的修正,應該要針對原本由各公司提撥、勞委會保管的墊償基金,從「只支付最後6個月工資」的規定改為「支付最後6個月工資和資遣費、退休金」,讓國家先把錢給勞工之後,再負責向資方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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