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投資客「帥過頭」黃家進被控用大嫂當人頭,偽造財力證明向銀行成功申貸。高等法院今天依偽造文書罪,判黃男6月徒刑。
根據法院判決,黃男為仲介新店市達觀路房屋買賣,被控利用不知情的大嫂邱姓女子為人頭,但遭銀行行員發現每月固定存入邱女帳戶的新台幣8萬元,存入後隨即遭提領,懷疑他偽造財力證明。
一審法院認定,黃男為成功申貸,要大嫂到其他銀行開戶,再將存摺交給李男;李男用繪圖軟體,變造存摺內頁交易明細,偽造虛假財力證明,向銀行成功貸到480萬元,因此依偽造文書罪,判處黃男6月徒刑。
全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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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所更新時間:10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