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動漫卡通「喜羊羊」去年來台控告著作權遭侵害,檢方先對被告不起訴,全案重查後又改為起訴。檢方表示並非兩套標準。
台北地檢署表示,去年第一次受理案件時,檢察官審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兩岸著作權保障應要互惠。但大陸只對數量龐大的侵權行為才以刑罰究責,與台灣「著作權法」只要是侵犯他人著作權,不論數量均構成刑責,有顯著差異。
高檢署理由是,在台擁有喜羊羊著作權的是「英商資訊港公司」,全案不涉及兩岸著作權保障互惠。北檢於是改依違反著作權law.ao.com.tw/將被告起訴,被告後來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三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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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所更新時間:10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