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務所,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支付命令,存證信函,律師函,裁定

玩臉書等同犯下通姦罪

瀏覽:674      發佈時間:2014-02-20 13:10:03 Share |

全球最大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深入我們的生活,不管是等公車、搭捷運,有事沒事都要低頭滑手機逛逛臉書或打卡,但在中東國家並非如此,玩臉書可能會受到當地嚴重的刑罰如同犯下「通姦罪」,敘利亞日前就有一名少女因為玩臉書而受到「石刑」遭人用石頭活活砸死。

根據英國《每日星報》(Daily Star)報導,敘利亞北拉卡鎮(Raqqa)一名少女日前因為被「基地」組織(al-Qaeda)的分支「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蘭國」(ISIL)發現使用臉書,並將她逮捕到當地伊斯蘭法庭接受審訊,沒想到法官裁定,這名少女玩臉書的行為等同犯下「通姦罪」並處以石刑,據稱以行刑完畢。

此外,佔領敘利亞北拉卡鎮(Raqqa)的極端組織「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蘭國」,在當地推行嚴苛的伊斯蘭法律,除了要求女性外出時都必須戴上面紗或用布遮掩整個臉頰之外,還會限制居民個人自由和嚴禁播放音樂、禁止吸煙等。

本法律事務所提供: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支付命令存證信函律師函裁定著作權等諮詢

法律事務所更新時間:10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