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李敖控告中研院院士許倬雲,不滿他在口述的書中詆毀自己說謊、偷書、偷字畫等,因此提告求償,台北地院2日判決許倬雲須賠償李敖20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事在《蘋果日報》與大陸《人民日報》。
李敖指控許倬雲在大陸以口述方式出版的「許倬雲談話錄」一書,內容批評、毀謗他,書中提到「李敖聰明有餘,沒有章法。我和李敖之間很不愉快,因為他說謊、偷書」、「蕭孟能捧李敖出來,當他是朋友,他把朋友家裡的字畫偷掉」等字句。
許倬雲認為自己在第一版出版後,就有要求過出版社將毀謗李敖的字句拿掉,並積極回收書籍,並沒有要詆毀李敖的意思。
台北地院今天判決許倬雲要賠償200萬元,並須在《蘋果日報》及大陸《人民日報》等媒體刊登道歉啟事,全案可上訴。而刑事部分,法院目前還在審理中。
法律事務所更新時間:10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