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男子和已婚的甜美女同事偷情2年多,還懷孕墮胎,女子酒後吐真言致姦情曝光,丈夫氣得控告江男通姦罪,他抵死否認,但女方出庭證稱「他的生殖器上有10幾、20顆黑痣」特徵;高等法院確認屬實,昨判江男6月徒刑,可易科18萬罰金定讞。
98年3月起,2人藉出差洽公等機會,在全台各地旅館發生性行為。100年9月間,玉玲意外懷孕,心想已近半年未和丈夫行房,「肚中小孩是他的(江男)」,急著告知江,江大吃一驚,帶玉玲到好友經營的婦產科墮胎。同年11月間,玉玲酒後心情不佳,打電話給在高雄出差的丈夫訴苦,不小心說溜嘴,將在外偷情和墮胎的事說出,玉玲丈夫怒告江男。
庭訊時江男否認通姦,僅承認基於同事情誼,介紹友人經營的婦產科診所給玉玲,並陪同她去墮胎,也將自己的住處鑰匙交給她讓她就近休息。
玉玲證稱,和江男去過太多汽車旅館,性行為次數多到數不清,她在庭上指證對方「生殖器上有10幾、20顆黑痣…,2人嘿咻時有口交,看得很清楚」,玉玲還指證江男身體上的疤痕;法官勘驗證實,當場要法院人員拍照存證,判他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