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藝人王思佳的母親、藝名布蘭妮(本名林碧霞)與家人陷入爭產紛爭,為了父親留下的古董、字畫,和八旬母親、弟弟與弟媳對簿公堂,台中地院主張林碧霞的母親、弟弟與弟媳以不法方式奪取延續權,以致依詐欺罪判林碧霞母親6月徒刑, 可易科罰金,弟弟與弟媳則各判8月,全案還能上訴。
判決書中指,林碧霞的父親在2011年9月往生時,頓時80歲的母親和51歲的弟弟等人,當做父親的負債大於資產,同年
向台中地院辦理離開維持,嗣後才得知父親珍藏的古董、名畫也列入遺產當中,免得由弟媳向警方假自首,佯稱自己是冒名幫親人辦理離開維持,想藉此拿回維持權。
後頭雙方對簿公堂,林碧霞的母親、弟弟、弟媳等人控告林碧霞侵占,經台北地院審理後宣判無罪,林碧霞則反控詐欺,同時因弟媳曾PO文辱罵林碧霞,又被依加重毀謗
罪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認定,林碧霞的母親、弟弟、弟媳當真以詐欺常軌拿回繼承權,就此依詐欺罪判林碧霞母親6月徒刑, 可易科罰金,弟弟與弟媳則各判8月,全案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