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黃博郎/台南報導〕署立新營醫院北門分院附設護理之家火警造成十三人死亡,署新對縱火犯和負責營運的健樂養護中心聲請假扣押,台南地院裁定縱火的林基雄、健樂總經理吳政哲、健樂負責人王海杉、護理部主任羅麗華,林、吳兩人以一百六十六萬七千元、王海杉一千六百六十六萬七千、羅麗華以六十六萬七千元供擔保,已對四人的不動產執行查封登記及扣押存款。
北門分院附設護理之家由署新委託健樂養護中心經營,期限是九十四年至一○四年。
署新表明,對健樂養護相關人等聲請假扣押,目的是防止脫產,以保障醫院及罹難者家屬的權益。
台南地院指出,署新日前向該院具狀,對涉嫌縱火之林基雄及私立健樂養護中心負責人王海杉、總經理吳政哲、護理部主任羅麗華之財產,分別於五百萬元、五千萬元、五百萬元、兩百萬元範圍內聲請假扣押,該院依「一般做法為三分之一」的原則,裁定擔保。
據檢方調查,依照「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規定,長照中心應每十五床設一名護理人員,每五床設一名照顧服務員,但大火發生時,護理之家收住需照護者多達六十九名,卻僅配署黃姓、陳姓兩名護理人員,外加阮氏、武氏等不具照顧服務員資格的外勞;不但違法,發生重大公安意外時,顯然無法善盡保護、疏散、急救等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