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8日訊)中天電視17日下午3時召開記者會,針對《自由時報》4月14日以頭版及第4版全版報導,誤植畫面攻擊中天12日晚間全程直播中國歌唱節目《我是歌手》,公關行銷處經理黃俊仁偕同律師徐志明、曾允斌、張復鈞及方瓊英出面強調,已準備好告訴狀,本週將對自由時報採訪記者、編輯、總編輯、社長及發行人等,提出刑事加重毀謗罪。
中天職責《自由時報》報導不公,曾下標題「中天東森未審直播我是歌手」,還直批為創造高收視率,該行為讓「電視圈不齒」、「新聞台偷吃步」 ,律師徐志明指出,「所作的報導都不是事實,已經對該報記者進行查證。」中天曾致電向《自由時報》記者查證,其表示報導中僅將東森新聞台列入,並沒有攻擊中天新聞台,還堅稱自己的文章內容遭到篡改,基於以上理由,中天電視公司懷疑《自由時報》是計劃的抹黑、毀損公司名譽,已經違反刑法第310條,以文字及圖畫,意圖傳達不實報導。律師徐志明直言:「我們已經準備好告訴狀,將會對相關人等,包括採訪記者、編輯、總編輯、報社社長及發行人,提起刑事加重毀謗罪,這個禮拜內會完成相關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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