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姓男子在高速公路上追撞他車沒報警,事後竟找友人魏某,在西屯區某道路上將兩車擺成車禍模樣,然後報警出險,事後申請理賠8萬餘元、6千餘元,但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赫然發現沒車禍,而是兩人在路口擺車子!兩人是詐領保險金,依詐欺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102年4月1日26歲余某在國道一號高速公路發生追撞,他賠對方數千元後了事,未報案處理。事後余某越想越不對,汽車有保險,出險就可獲得理賠,余某自做主張,找魏姓友人(28歲),正巧魏某車子早有毀損且未修,企圖製造假車禍,然後出險申請理賠。
兩人選在4月2日凌晨1時許,夜深人靜在西屯區福中十五街前,兩車擺好位置,損害處對準損壞處,然後報警處理,余某自訴他違規左轉,撞及同向左方魏某車子,警方製作筆錄後備案,當日白天兩車分送兩家維修廠維修,維修費分別為8萬1247元、6770元。
余某向保險公司申請出險,上述修車費全數獲得理賠。
警方受理報案後,依規定要調閱現場監視器附案,已備日後如有爭執時,才有監視影帶可依據,可是調閱監視影帶後,員警查看發現兩人並沒有發生車禍而是開車過來擺好姿勢,才發現有詐領保險金之虞,移送檢察官偵辦,檢方依詐欺罪起訴餘、魏兩人。
出險獲理賠民事可追討
律師李學鏞指出,此案被告企圖以假車禍詐領保險金被起訴後,保險公司可以聲請附帶民事賠償,請被告吐回上述理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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